警隊請假考試大細超
警隊請假考試大細超
【本報訊】警務處管理假期亦不善,審計報告揭發,○七年十月至今年五月,該處就有超過一千次假期未經記錄或錯誤記錄個案,而警務人員請假考試竟有不同待遇,有人只准放兩個半天假應考,卻有人可請足兩日假應試,審計署促請警務處檢討有關安排。
逾千次假期未經記錄
審計署發現,警務處假期記錄及記錄紀律人員值勤職務的當值表,是兩套無介面連接的系統,彼此記錄無法核對,亦無法查核未經記錄或錯誤記錄的假期。
審計署分析○七年十月至去年二月,及去年二月至今年五月警務處兩個內部審核周期報告,三十二個月內共有一千多次假期未經記錄或錯誤記錄個案,未經記錄假期日數竟然多達一千一百日。有個案顯示,有一百五十四日未經記錄假期,由七十二人於一年內領取,審計署批評指,警務處人員放取全薪例假而未被記錄,會導致他們的例假積存餘數沒有減少,政府庫房因而有財政損失。
另外,審計署在審查警務處十宗分娩假申請個案中,有四宗在申請假期時有延誤,雖然提交申請全在預產期前,卻有兩宗個案較規定申請日遲一個月至個半月,而審計署亦發現警務人員請假進修考試時,有人只准放兩個半天假應考,另有人可請足兩日假應試,審計署指有關安排可能不符合規定,警務處要作出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