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鏹惹公憤憂被打
擲鏹惹公憤憂被打
【本報訊】高院昨續審青年涉嫌在銅鑼灣投擲腐液彈案,二十四歲被告盧證濠在警方會面影帶表示,知道自己犯案後惹起公憤,擔心會被人襲擊,要求警方帶他返現場重組案情時能保密進行。惟警方無答應,之後亦按一貫做法在現場錄影過程,不過事後才發覺攝錄時機件有故障,未有將重組過程拍下,被告也稱覺得事件「有啲古怪」。法官今天將帶陪審團及與訟雙方往現場視察。
被告:只想引起哄動
控方昨日繼續播放被告的會面影帶,他指去年十二月十二日想做破壞行為,例如燒垃圾或塗抹玻璃膠,但該名用超能力始能溝通的「阿文」要他擲通渠水故聽從。被告強調無意傷人,只想引起哄動:「唔想坐監,唔想畀人知。」
被告又向警方要求:「秘密咁重組(案情),好似朋友咁傾,唔想笠頭及好多人跟住咁!」恐被人襲擊,事後因「機件故障」,沒拍下他帶警方重組案情的過程,警長要再替被告補錄口供影帶,用口複述重組過程。控方昨又傳召政府化驗所的鑑證專家作供,由於事發地點罅隙僅闊十五厘米,專家指被告手臂根本無法平放。
案件編號:HCCC 1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