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非靈丹 慎防因加而得減

最低工資非靈丹 慎防因加而得減

千呼萬喚之下,港府終於宣布將最低工資時薪定於二十八元,若立法會通過,明年五月一日勞動節便可實施。不過,對於這個最低工資水平,勞資雙方仍有不少分歧及爭議,尤其是能否真正改善基層勞工待遇,實在令人質疑。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解釋,最低工資定於二十八元,是○九年工資中位數五十八點五元的百分之四十八,法例實施後,將令低收入者的工資平均增加百分之十六點九,全年薪金支出增加三十三億元,約三十一萬四千六百人受惠,佔本港僱員總數一成一,但對失業率及通脹的影響溫和。

然而,勞工界不但沒有港府那麼樂觀,反而紛紛提出質疑,他們批評港府引用○九年的數據,嚴重落後於目前的生活水平,認為二十八元時薪對改善勞工困境幫助不大。有工會甚至揚言發起抗爭行動,促請港府考慮打工仔的基本生活需要,將最低時薪提高至三十三元,並要求當局每年檢討最低工資法例,而非兩年才檢討一次。

勞工界的反應是意料中事,因為這個最低工資水平和他們的要求還有一段距離。但另一方面,商界亦不無微言,正所謂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面對最低工資法例,不少商戶變陣迎戰,千方百計節省薪酬開支,譬如大家樂一度推出扣飯鐘錢措施,引起社會極大反彈。令人憂慮的是,這並非個別事件,除了扣飯鐘錢,要求員工轉為自僱、開舖前及閂舖後的工作不計時薪等等,僱主花樣百出,無奇不有,打工仔隨時因加得減。

儘管張建宗不斷說教,聲稱員工是企業最寶貴的資產,僱主應該多為員工設想、善待員工,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但在商言商,節省成本才是僱主的主要考慮,政府要令勞工真正獲得善待,單靠道德勸喻是沒有用的,除了加強監察,確保最低工資法例得到落實,更重要的是必須不斷檢討及改善,堵塞一切可能出現的漏洞,防止被無良僱主鑽空子。

事實上,雖然最低工資立法已成事實,但保障勞工權益、提升勞工待遇的道路依然十分漫長。綜觀過往的剝削勞工事件,不少恰恰發生於政府部門的外判工作,足證政府其身不正,縱容外判商剝削勞工。

歸根究柢,近年基層打工仔的收入愈來愈低,在職貧窮人口愈來愈多,最主要的原因不是沒有最低工資,而是因為港府獨沽金融一味,導致經濟結構過於單調,基層職位大量流失,勞動力市場供過於求。在此情況下,基層勞工根本沒有叫價力可言,只能接受可恥的低薪。

我們多次指出,港府要改善基層打工仔的待遇,單靠最低工資立法是遠遠不足夠的,治本之道是推動經濟轉型,提供更多元化的就業機會。否則,基層勞動力市場供求失衡的情況永遠無法扭轉,打工仔的叫價力永遠無法提升,最低工資法例隨時弄巧反拙,淪為基層勞工的「最高工資」。

總而言之,在貧富懸殊不斷惡化、勞資矛盾日益緊張、仇商情緒愈演愈烈的今天,最低工資立法只能說是聊勝於無。要真正改善基層勞工待遇,讓他們生活得更有尊嚴,商界固然要作出一定的承擔,政府更加責無旁貸,所以,最低工資實施後,標準工時立法亦必須盡快提上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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