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法庭

    青年涉銅鑼灣擲鏹水彈
  • 青年涉銅鑼灣擲鏹水彈

    【本報訊】銅鑼灣去年底發生高空投擲鏹水彈案,警方事後拘捕一名無業青年控以蓄意淋潑腐蝕性液體罪。二十四歲被告盧證濠昨於高院答辯,否認上述控罪,但欲承認較輕、屬交替性質的傷人罪,惟不被控方接納,法庭將案押後至今日宣讀控方開案辭。被告被控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在銅鑼灣駱克道蓄意淋潑硫酸,意圖使黎敦文、唐荔鳴、區越群、莫安澄、王雪宜及陳嘉珩六人身體嚴重受傷。

    案件編號:HCCC 135/10

    被告盧證濠欲承認較輕的傷人罪,但被控方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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