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錘殺少妻囚終身子變孤兒

無業漢錘殺少妻囚終身子變孤兒

【本報訊】五十九歲無業漢李官發涉在五歲兒子面前,錘殺年輕他近二十載妻子一案,在高院經兩星期審訊,四男三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兩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一項謀殺罪成,法官依例判他終身監禁。被告聞判後表現平靜,亦未見雙方親友到庭旁聽,惟可憐稚子同時失去父母,並要終生承受目擊慘劇之心理創傷。

控方昨指被告在六○年代有盜竊及非禮案底,七○年代則有藏有攻擊武器案底,而死者是被告第三任妻子,被告之前的兩段婚姻均未育有子女。控方又指被告有一兄一姐一弟,而姐及兄現在已經分別八十多及七十多歲。

不傳召作供免再受創傷

被告被控在去年十二月十三日,於其屯門湖景邨湖暉樓住所內,謀殺妻子黃惠珍(三十九歲)。被告在審訊時直認殺妻,但指稱是受對方挑釁至失控犯案;不過他在警方口供及庭上自辯,都承認行兇之時是「想佢死」。據了解,被告與死者的兒子現時由社會福利署監管,並交由寄養家庭照顧。

警方庭外透露,在被告自首後,警方曾跟其子錄取口供,當時兒子表現冷靜及精靈,但就表示「掛住爸爸媽媽」。而兒子描述父親錘擊母親、然後被抱出露台的情況,則與被告供述的版本脗合。控方曾考慮傳召兒子作供,但臨床心理學家跟他會面後,認為他目睹父親襲擊母親,已對他構成心理創傷;如要他出庭覆述經過,則會造成第二次創傷,故認為不適合讓他出庭,而控方最後亦無傳召兒子作供。 案件編號:HCCC 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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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官發裁定謀殺罪成,依例判囚終身。(資料圖片)

女死者黃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