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商品例收百意見書

修訂商品例收百意見書

【本報訊】政府研究打擊不良銷售手法,不少聲音要求當局應擴大建議適用範圍,為美容及纖體等行業引入合約冷靜期,保障市民權益,但政府稱要小心分析消費者及商界雙方聲音,拒絕作出承諾。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昨在電台節目表示,政府修訂《商品說明條例》的諮詢,至今收到約一百份書面意見,當局會跟相關界別及商會接觸,期望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法案。

倡美容業設冷靜期

劉吳惠蘭說,諮詢期間有聲音強烈要求除了上門推銷及時光共享計劃設冷靜期之外,也應擴大至美容等行業;商界則關注條文細節,如「服務」的定義,要求小心執行。她指冷靜期如何執行,有不少細節需要考慮,如消費者購買產品或服務後立即使用,冷靜期是否仍然適用,如何計算營商者損失,行政費該誰人負責;或者有商戶以「創意」方式推銷產品,例如以較低價錢促銷沒有冷靜期的套票合約,應該如何處理。

她說,政府須小心分析雙方意見,不希望條例加重商戶營運成本,又指冷靜期有時未必解決到問題,反而規定美容等行業一定要履行合約承諾,銷售時確保有能力提供服務,對消費者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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