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浩輝涉偷胸圍押後判

馬浩輝涉偷胸圍押後判

【本報訊】大律師馬浩輝涉嫌在坪洲偷胸圍被控盜竊一案,控辯雙方昨於東區法院完成結案陳詞,法庭將案押後至十一月二十九日裁決。控方強調,女目擊證人的認人情況質素良好,質疑辯方不斷指警方跟女證人串通扮成跟被告「偶遇」之說:「話佢哋串謀,咁即係個女證人肯同警察夾埋畀假口供呀?」惟辯方則指警方是故意不進行正式列隊認人手續,反串同女證人在街頭上演「偶遇」一幕。

案件編號:ESCC 3511/10

Money18 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

大律師馬浩輝涉嫌在坪洲偷胸圍案,法庭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