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無長俸警覆核勝訴

退休無長俸警覆核勝訴

【本報訊】前警員林達明於九七年涉嫌受賄和包庇黑幫被起訴,經審訊後脫罪,林在等候紀律聆訊期間退休,警隊中止聆訊,不過公務員事務局和特首則引用《退休金利益條例》,指他若經紀律聆訊會遭定罪,拒絕向他發放長俸;林不服申請司法覆核,高院昨判林勝訴。法官指林未經聆訊,無法盤問對自己不利的證人,而《退休金利益條例》第二十七條不符《人權法》,因此是違憲的。

按該例第二十七條,如有人在紀律處分程序期間退休,或為逃避紀律程序而辭職,而若其經紀律處分可被革職或迫令退休,而遭扣減退休金利益,政府便可拒絕批出退休金。

案件編號:HCAL1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