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藥駕小巴司機有同類案底

涉藥駕小巴司機有同類案底

【本報訊】公共小巴在跑馬地鬧市「舞龍」一公里案,涉嫌「索K」後駕駛的三十四歲司機,被控以管有危險藥物及在藥物影響下駕駛兩罪,昨解往東區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控方指他有四項毒品相關案底,擔心他會再犯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故申請將他還押。裁判官最終讓被告保釋,但要他交出駕駛執照,保釋期間不得駕駛任何車輛。

被告林世安,被控於今年十月三十一日,在跑馬地奕蔭街一輛公共小巴上管有懷疑毒品氯胺酮。另外,他亦被控在受藥物影響的情況下,駕駛該輛公共小巴。

保釋期間不得駕車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本月二十九日再訊,以等候政府代驗所報告,被告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外出候訊,保釋條件還包括不得離開香港、不得駕駛車輛及交出駕駛執照。

案件編號:

ESCC 4597/10

被告林世安被法庭下令禁止在保釋期間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