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申改選舉開支申報

黃毓民申改選舉開支申報

【本報訊】社民連九龍西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單方面申請,要求法庭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准許他更正今年五月立法會補選之開支申報,有關申請已經排期於下月十一日聆訊。

入稟狀指申請人黃毓民在今年七月十九日,就五月補選提交選舉申報書,當時他申報有關選舉開支共一百零七萬多元。他現要求作出更正,將金額修訂成一百零三萬餘元,並以更正後的金額,向總選舉事務主任申領金額一半的資助。從其呈交法庭的清單觀察,他將在網上電台節目的廣告費用及文具開支的申報金額縮減四萬多元。 案件編號:HCMP 21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