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貨員涉停車場自瀆

售貨員涉停車場自瀆

【本報訊】曾多次在香港大學女廁遊蕩的男售貨員,去年初才因身懷毒品及女性褻衣在港大廁所內自瀆,被判監半年。早前再因涉嫌露體及身藏遙距針孔攝影機等物品意圖犯案,昨日被解往東區法院應訊。控方透露,經調查後發現被告在港大竟擁有一個儲物櫃,內藏女性衣物,懷疑他用來犯案;加上近期港大屢接獲女廁有人偷窺投訴,故申請將他收押作進一步調查。

另被控藏毒

三十四歲被告李鴻發,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管有工具以圖作非法用途、藏毒及盜竊共四罪。控罪指他在今年十月二十六日於香港仔置富花園停車場,非法暴露其陽具,而且藏有冰毒。

控罪亦指他當時攜帶一部手提電腦、接收器、遙距針孔攝影機及兩張記憶卡,意圖作非法用途。而盜竊罪則指他在九月二十四日,在香港大學內偷竊一張屬於他人的港大學生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十二月九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以及將毒品送往化驗。

據悉,被告於上址停車場被發現時正自瀆,而他所屬的記憶卡中則載有女性如廁片段。被告昨申請保釋時,表示:「我上次因為响港大偷拍去坐監,之後我無再做過喇」。惟裁判官鑑於案情嚴重,亦擔心他再犯,故否決其申請。 案件編號:ESCC 45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