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聘律師紀律聆訊 警員翻案避炒魷

首聘律師紀律聆訊 警員翻案避炒魷

【本報訊】終審法院去年裁定警隊禁止警務人員聘請律師出席紀律聆訊屬違憲後,近日首次有接受警隊紀律耹訊的警務人員委託律師「贏官司」,成功推翻指控,同時亦避過「炒魷」厄運。

首名在律師代表出席聆訊獲勝訴的警務人員,駐守中區警區,警隊指他理財不善影響工作,並於本月初進行紀律聆訊,涉事警員聘有法律代表。今次是終審法院去年三月就被革職警員林少寶的個案,裁定警隊禁止律師代表出席聆訊屬違憲後,首次有警務人員委託律師出席紀律聆訊並獲勝訴。

促政府向勝訴者付律師費

警方發言人只表示,已批准四十六宗要求在紀律聆訊中聘用律師代表申請,目前為止有一宗已完成所有紀律程序,當事人被裁定違反紀律。

至於該宗勝訴個案,據悉正等候警隊管理層確認結果。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表示,專業團體進行內部紀律聆訊,敗訴一方也要向勝訴一方支付律師費,否則對贏官司的同袍不公平,他希望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議題時,要求政府須向在紀律聆訊中勝出的公務員支付律師費,「無理由贏官司都要畀人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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