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求加班補水時薪1.5倍計

工會求加班補水時薪1.5倍計

【本報訊】本港兩大工會均倡議標準工時訂於每日八小時、每周四十四小時。職工盟昨日公布標準工時的意見,並要求打工仔加班補水時薪應為一點五倍時薪,秘書長李卓人不滿本港遲遲未為標準工時立法,遠較內地及台灣落後,促曾蔭權任內向立法會提交草案。

職工盟引述統計處資料指出,今年第二季共有近七十萬人每周工時多於六十小時,較十年前多十萬人,其中保安服務、中式酒樓更是重災區,員工每周工時中位數分別高達五十九點七小時及五十七點七小時。

職工盟分析亞洲其他地區的法例,結果發現,中國、台灣、新加坡、南韓及日本均已為標準工時立法,且訂為每日八小時。每周標準工時則不一,新加坡設為四十四小時,中國為四十小時。

各地區皆有設定最低加班補水,中國、新加坡及南韓同樣訂為加班時薪應為正常時薪的一點五倍,工會又要求訂立法定休息時間為每日至少十一小時。

在葵涌貨櫃碼頭任職司機的區修年每日工作長達十四小時,繁忙時工時更長,但加班沒有補水,時薪為三十五元,較九八年高峰期少十七元。工時長,他與兩名兒子甚少見面,關係像陌生人多於父子,「好彩屋企體諒,如果唔係家庭已經破碎!」他要求政府訂立標準工時,保障打工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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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修年(右)每日工作十四小時,超時工作無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