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機構投票權臨挑戰
外國機構投票權臨挑戰
【本報訊】早前有傳媒揭發,多個由政府委任或資助的公營及法定機構,以及多個外國商會以至駐港領事館,都有權在立法會功能界別投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昨日在立法會上重申,有關做法經過既定立法程序,符合《基本法》規定。社民連議員梁國雄質疑,《基本法》保障本港居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若海外機構亦有投票權,違反《基本法》精神,威脅會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