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言雋語:三世祖走寶

豪言雋語:三世祖走寶

八達通出賣二百多萬客戶個人資料事件,私隱專員公署裁定八達通違反私隱條例中的三個原則,包括過度收集個人資料、沒有清楚通知客戶個人資料可被轉移,以及賣客戶資料以獲取金錢收益。

三違反,真是非同小可,看來就算不用拉人封艇,至少也有人要人頭落地吧?可是不!私隱署這份所謂調查報告沒有對任何人作出處分,甚至當傳媒多番追問會否口頭譴責八達通時,私隱專員蔣任宏竟形容「簡報會已經係譴責」!

大家記得「蔣氏定理」乎?蔣專員上任之初面對公眾質疑曾有侵犯下屬私隱前科,竟推說自己並沒有批准在郵局內裝針孔攝錄機,又謂事後已經採取措施補救。也就是說,只要事前沒有經批准的,領導一律不負監管不力之責;如果事後還推出補救措施,就更是超額完成矣!如今「蔣氏定理」第二條出爐,無疑比之前的更加進步,甚至有機會向海外輸出,為港爭光呢!菲律賓三世祖總統沒有禮聘蔣專員負責對外公布人質慘案調查報告,真是走寶,既然簡報會已經代表譴責,那麼部分人要遭行政處分,威力豈不等同車裂凌遲?

說回今次事件。如果說八達通公司可以繼續「逍遙法外」,是礙於法律所限,私隱署並無懲處權,為甚麼署方連要求八達通公司立即糾正違規行為的執行通知也不發?這不是刻意放生又是甚麼?

難為蔣任宏還大聲疾呼,要求公署擴權,有權在手,還有甚麼藉口不作為?自斷後路,愚不可及。!

陸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