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串謀呃收地賠償候判
律師串謀呃收地賠償候判
【本報訊】執業男律師串謀兩個公司已清盤的丁屋發展商,在大埔康樂園及林村附近一項渠務改善工程的收地項目中,另組公司平價向原居民收購地皮及簽署轉讓文件,之後向政府聲稱擁有該處十二幅土地業權,被控二○○四至○七年間串謀詐騙三百三十多萬元政府收地賠償,事後遭廉署起訴,案件在區院經審訊後,涉案三名男被告昨日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押後至十一月一日待取背景報告始判刑。
首被告嚴東海(五十六歲)及次被告李雲晃(六十一歲)是東榮實業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股東,第三被告劉錦瑩(三十九歲)則是律師。法官昨裁決指,第三被告身為律師,明知涉案土地不屬首、次被告擁有,仍合作成立另一公司意圖收取政府的土地賠償;亦明知文件中有嚴重出錯等,行為違反律師專業守則,考慮三人明知沒有土地賠償權下仍犯案,故裁定罪成。
案件編號:DCCC 1047/09
次被告 李雲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