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對企業的部分建議
私隱專員對企業的部分建議
1.不可利用主導地位收集及使用顧客的個人資料。
2.客戶主動選擇「接受服務」,才可使用其資料作促銷。
3.不應收集過量的個人資料,例如身份證號碼。
4.須確保「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的設計、字體、語言等是容易閱讀。
5.若要出售客戶個人資料獲取金錢收益,必須向客戶尋求明示及同意。
6.如打算轉移客戶個人資料作直銷用途,應確保夥伴公司只用於議定的直銷活動。
7.如打算轉移客戶資料予第三者處理,應先評估第三者是否採取足夠的保障個人資料措施。
8.須定期循規審核及檢討,確保第三者已採取適當的資料保障措施。
9.不能以欺詐或誤導手法收集個人資料作直銷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