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子企跳綜援漢控虐兒

攬子企跳綜援漢控虐兒

【本報訊】無業綜援漢日前帶同年僅一歲九個月大幼子危坐荃灣政府合署三十樓天台逾五小時,要脅妻子到場。綜援漢昨被控以一項虐兒罪,控方指事發當日,被告幼子只在早上喝過粥水,被告與警方對峙期間未有再給幼子任何食物;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下月二十六日轉往荃灣法院再訊,法庭下令被告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被告楊渭新,三十八歲,報稱無業,靠領取綜援維生,他被控於本月十三日,在荃灣西樓角路三十八號荃灣政府合署三十樓天台,故意虐待或忽略一歲九個月大的兒子,導致兒子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妻兒入住庇護中心

控方昨申請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並以案情嚴重為由反對讓他保釋外出。控方指出,事發當日,被告帶同幼子到天台危坐邊緣,聲言若妻子不到場見面,便會攬子跳樓,警方其後到場游說與被告對峙逾五小時始解決事件;控方指被告事發前只曾餵粥水予兒子,其後一直無讓兒子進食,其子送院證實無表面傷痕。

辯方提出保釋申請,指被告與妻育有兩名兒子,妻兒現已入住社署提供的庇護中心,被告即使獲准保釋亦不能騷擾妻兒,加上被告並無任何刑事紀錄,暫無證據顯示他確切傷害了幼子,而五小時沒有進食亦不算長時間,故希望保釋外出。

裁判官鑑於案情嚴重及恐被告騷擾證人,決定繼續將他還押。

案件編號:ESCC 43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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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當日攬子與警方對峙五小時,期間未有餵兒子進食。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