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鵲巢鳩佔 皆因房策混亂

公屋鵲巢鳩佔 皆因房策混亂

公屋供不應求,輪候冊上的登記家庭多達十三萬個,但與此同時,公屋寬敞戶卻由○七年的三萬五千五百戶激增至目前的四萬五千九百戶。當局有法不依,執行不力,導致有人鵲巢鳩佔,有人望樓興嘆。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日通過,將於下月起收緊處理公屋寬敞戶的尺度,未來兩年優先處理人均居住面積超過三十四平方米而沒有長者或殘障成員的租戶,涉及三千宗個案。房屋署會向相關住戶提供四次單位編配機會,並發放搬遷津貼,資助他們遷往較小的公屋單位,住戶在缺乏可接受理由下拒絕,將被強行迫遷。

雖然房委會雷厲風行,但成效卻令人難以樂觀。當局計劃未來兩年處理三千宗個案,相對於四萬多個寬敞戶,根本不成比例。正如有學者批評,以當局的緩慢進度,可能要花幾十年才能解決寬敞戶問題。

更加令人擔心的是,除了寬敞戶急劇增長,公屋富戶的數字亦由二○○二年的大約一萬一千戶倍增至目前的二萬三千七百戶,部分富戶的收入遠遠超出公屋資格。這邊廂,寬敞戶與富戶鵲巢鳩佔,另一邊廂,真正有需要的人卻在望樓興嘆,約十萬窮人瑟縮在環境惡劣、租金昂貴的籠屋或板間房內,資源錯配,不公不義,莫此為甚。

事實上,公屋寬敞戶與富戶問題之所以發展到今日這種難以收拾的局面,乃由當局一手造成。眾所周知,興建公屋的原意是為低收入家庭提供一個棲身之所,住戶經濟條件改善後,當然要將單位讓給有需要的人,然而多年來,房屋署對公屋住戶的資產審查及跟進十分兒戲,往往隻眼開隻眼閉,以致多年來被踢走的公屋富戶寥寥可數。

其實,公屋資源遭濫用,除了房屋署有法不依、執行不力之外,當局○二年起停建居屋,亦是富戶及寬敞戶問題惡化的主因。一直以來,居屋都是公屋富戶置業的主要選擇,如今這種選擇沒有了,公屋流轉中斷,愈來愈多富戶被迫滯留公屋單位。公屋聯會指出,因為政府拒絕復建居屋,富戶苦無出路,只好刪除有經濟能力子女的戶籍,才衍生寬敞戶問題。

上述問題長期存在,但當局一直視而不見、見而不理。輿論壓力下,當局○七年起才加緊跟進寬敞戶問題,迄今亦不過處理了七千多宗搬遷個案,甚至出現寬敞戶主動要求搬遷而不可得的謬事。當局放軟手腳,寬敞戶不斷增長,房委會亦不得不承認,不少居民一人獨居兩房單位,造成公共資源的極大浪費。在施政報告中,當局否決多數市民的要求,拒絕復建居屋,改而推出針對夾心階層的所謂「置安心」計劃,公屋居民的置業需要再次遭到漠視。

本港民間素有「置業階梯」之說,窮人先住公屋,經濟改善後買居屋,然後換私樓,再換大屋,一步一腳印地達成安居樂業的理想。如今置業階梯少了居屋一環,令公屋居民缺乏向上爬的機會,長遠必然衍生更多社會問題。我們認為,港府必須全盤檢討房屋政策,設法為公屋居民提供流轉途徑,才可望根本解決公屋富戶及寬敞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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