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僱員控利嘉閣誹謗

前僱員控利嘉閣誹謗

【本報訊】 施永青任主席的中原集團旗下利嘉閣地產一名前物業代理,不滿在職期間遭同事無理指罵及毆打,更因打架一事遭解僱,又指利嘉閣未有盡責防止暴力事件發生,還誣告他打架,令他聲譽受損。前代理入稟民事控告利嘉閣及當時處理事件的上司,就人身傷害及誹謗要求賠償三百多萬元。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稱上司作假口供

本案原告陳啟明並無律師,昨親自向法庭陳詞,稱他○四年受僱於利嘉閣工作,同年十月至十二月十七日期間,三次無端被一名何姓同事辱罵,翌日上午又被何斥罵,面部亦被打兩拳。律政司後來控告原告和何某打架罪,何接納簽保守行為,但原告堅拒認罪,經審訊之後被裁定罪成罰款,後來他上訴高院獲判得直。

原告指出,毆打事件發生時,他的上司朱若珊還未到場,但她卻在打架案審訊時擔當證人作假口供。毆打事件發生後,有關公司即日解僱原告和何,行動無理,又指公司和朱解釋解僱決定帶有誹謗成分,因此要求賠償。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 HCA

1441/08, HCPI 70/09

原告陳啟明向利嘉閣民事索償逾三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