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減班申請延至明年二月

中學減班申請延至明年二月

【本報訊】 教育局會見逾二百間開辦五班中一或以上中學的校長,解釋當局處理減班「先寬後緊」新方案,游說各學校自願減班。為讓學校有更長時間諮詢持分者,當局決定把原定十一月底學校申請減班截止日期,押後至明年二月底,即學校需最遲於明年二月表態。

教育局副秘書長葉曾翠卿昨約見逾二百名中學校長,本來一個半小時的會面延長近一小時,共十多名校長發言,有校長表示應由局方決定各校推行減班的年份,以達到最佳效果。

與會校長引述,新方案容許學校自行決定減至二十四班或二十七班,並且有九年先寬後緊的超額教師過渡期,首六年學校有最多六個補聘教師配額,即使教師流失,仍可再招聘,其後三年則讓教師自然流失,不得補聘。若學校於九年後仍未有足夠數量超額教師自然流失,當局會個別考慮情況。

若學校希望在下學年開始減班,本來需於十一月底前遞交申請,若於之後的學年減班,則要明年八月底前申請,因不少學校向當局反映未能趕及諮詢各界,當局昨向校長表示將十一月底的截止申請日期改為明年二月,而為配合明年升中派位程序,取消八月底的截止申請日期。

新方案吸引力較大

有與會校長表示,新方案吸引力較大,但學校仍有資源被削的阻力,「每班一年有廿萬元資源,學校可能要加堂費、減圖書開支等補番。」

補助學校議會主席譚兆炳表示,屬下有逾十間開辦五班中一或以上的學校,大部分有直屬小學,相信家長會是學校自願減班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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