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垃圾桶棄嬰屍改控瞞出生罪候懲

少女垃圾桶棄嬰屍改控瞞出生罪候懲

【本報訊】十七歲少女去年十月珠胎暗結,今年四月十六日凌晨二時,在男友位於荃灣沙咀道寶石大廈一單位的家中廁所分娩,男嬰一度跌入馬桶內,其後被人用環保袋包着棄置在沙咀道垃圾桶內,清潔女工三小時後發現嬰屍報警揭發。被捕少女原本被控一項殺嬰罪,惟經過控方多次押後諮詢法律意見,昨於荃灣法院改控她一項隱瞞嬰兒出生罪,她即時認罪,法庭先索閱其感化官報告,准她保釋至下月底判刑。

最高可判監兩年

一臉稚氣的十七歲被告張樂怡,報稱無業,昨由父母陪同到庭。法醫驗屍無法確定男嬰出生時是否仍生存,故未能確定死因。辯方昨求情指,被告讀至中三輟學,她因少不更事,一時驚慌及六神無主下始犯案,現深感後悔。辯方又指被告看見男嬰跌入馬桶後,已即時將他抱起,見他沒有反應才選擇棄置。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四十八條,任何人意圖隱瞞嬰兒出生的事實,而以任何方式處置其屍體,不論該嬰兒在出生之前、之時或之後死亡,該人均屬犯罪,經定罪後最高可判監兩年。

案件編號:TWCC 1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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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女工在沙咀道垃圾桶內發現嬰屍報警揭發案件。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