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內地東主斥海關設陷阱

物流公司內地東主斥海關設陷阱

【本報訊】海關人員前晚在葵涌一間物流公司,執行調查涉嫌違反商標條例案時,該公司的內地東主聲稱看不明海關出示的英文文件,矇查查遭誤導簽署口供後,昨晨即被關員指他涉案拘捕,東主直斥是個「陷阱」,當場激到「氣頂」不適,由職員報警及送院救治。

該名物流公司東主姓韋(三十一歲),屬內地商人,在葵涌貨櫃碼頭路永得利廣場開設有辦事處,總公司在內地。據悉,海關在前午檢查一個由廈門運抵香港的貨櫃時,發現一批成衣在衣料上以西班牙文寫上香港製造,但中文標籤則與西班牙文不同,產地來源寫上中國製造,懷疑有人違反商標條例,於是根據報關的資料,掩至上址物流公司調查。

突被控違反商標條例

據物流公司姓張職員稱,當時姓韋東主向海關解釋該批成衣並非物流公司付運,只是代其他在內地有合作的公司報關,並不知貨品的詳情,並且提供有關公司的資料,但海關不置可否,只向韋出示一批英文文件,但因韋是內地人,無法看懂資料內容,便在海關誤導下簽署了一份口供紙,豈料至昨日凌晨海關突正式落案指韋涉嫌違反商標條例,需將韋拘捕帶走。

韋聞言極為憤怒,認為海關蓄意誤導,他情緒激動,公司職員代為報警求助,警方調查後,因案件不涉刑事成分,列作糾紛案處理。至於韋因涉嫌觸犯《進出口條例》及《商品說明條例》被海關拘捕後,已獲准一千元保釋候查。

海關發言人表示,前晚調查一宗懷疑入口未有相關許可證紡織品的案件時,檢獲一批懷疑未備相關許可證及來源標籤不符的成衣製品,調查期間,被捕男子報稱不適送院。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現時法例上並無規定執法部門在執勤時,必須出示中、英文對照的文件,但市民若不懂看有關條文時,有權要求現場的執法人員提供解釋,若然仍有疑問,可以拒絕簽署。

Money18 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

物流公司東主不適送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