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規管收集個人資料

修例規管收集個人資料

【本報訊】八達通公司早前被踢爆出售客戶個人資料,觸動全港對企業轉移客戶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的關注,港府認為現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內對個人資料用途的條文未夠清晰,應訂立更明確規定,包括規定機構收集資料前講明是否會出售或售予哪類型機構等,港府今年內會提出立法建議。

施政報告建議在條例內訂立更明確規定,並在短期內提出立法建議供公眾討論。消息指,鑑於條例已有十多年歷史,港府去年已就如何修訂條例以應對互聯網應用等諮詢公眾,但在八達通事件後,公眾亦對直銷個人資料,以及個人資料的買賣大表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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