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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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駕致兩死P牌女或加刑
【本報訊】 二十歲新牌少女劉倩婷(圓圖)去年一月涉擅取胞姐私家車接載五名女友人,因超速造成兩死四傷車禍,她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判囚十個月,她原定下周一刑滿將出獄,惟律政司認為刑罰過輕,昨於高院提出刑期覆核。控方稱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最高刑罰,早前由五年修訂為十年,而此案是修例後首宗有關的刑期覆核。控方呈上其中一名受傷癱瘓少女醫療報告及其母撰寫的信件,但有關內容無在庭上透露,法官將案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CAAR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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