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兩犯分開送院警濫用白車

本文重點
【本報訊】警方昨凌晨在天水圍拘獲兩名企圖爆竊疑犯,通知消防處派一輛救護車到警署,將兩名受傷疑犯送院,但突然又要求多派一輛,將兩疑犯分開送院,被質疑有濫用救護車之嫌,更鬧出風波,警方臨時變卦,累救護車主管與消防處控制中心女職員隔空怨氣答問,險釀罵戰。

昨晨一時許,兩名雙程證男子潛入屏廈路一回收場犯案,被負責人揭發,警員趕至拘捕兩名涉案姓黃(四十五歲)及姓萬(三十四歲)內地漢,兩人雙腳扭傷,但拒絕送院,被帶返天水圍警署之後,警方認為有需要送院,遂於凌晨三時許召救護車。

據悉,警方當時只召一輛救護車,但A393救護車到警署後,警員突要求多召一輛白車,將兩疑犯分開送院,救護車主管曾解釋「一架車可以做晒」。

不過,現場警員指「人手同案情問題」,要將兩疑犯分開送院。救護車主管遂向消防處控制中心報告:「麻煩你派多架救護車嚟天水圍警署吖,依家警察要求係兩架救護車,我解釋咗畀佢聽,一架車可以做晒,加上佢咁樣係濫用,我亦都解釋咗畀佢聽。」

辯稱防範夾口供

控制中心一名女職員質疑:「咁做乜事要兩架呢?」她又致電警署查問,獲答覆可以一輛救護車載兩疑犯,她遂向救護車主管轉達,但救護車主管表示:「我應咗佢一架搞掂,依家佢變卦嘞,我已經離開咗場嘞(去醫院)!」雙方對話火藥味濃。女職員無奈通知另一輛救護車到警署接載另一疑犯。消息透露,該名救護車主管事後向直屬上司投訴警方濫用救護車。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初時接獲警方要求派出一輛救護車,其後警方要求增派一輛,救護車主管遂向上峰要求支援。警方發言人則表示,警方在可行的情況下會盡量把案件的共犯分隔,以免他們有機會夾口供,因此需要召喚兩輛救護車分別把兩名被捕人士送院。警方有既定程序指示人員安排犯人送院,但案件主管或警署當值人員可因應實際情況召喚救護車。

Money18 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