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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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電腦放大腿隨時灼傷生癌

【本報訊】手提電腦愈趨普及,不少人為求方便,使用時會將手提電腦放在大腿上,但電腦過熱會令皮膚灼傷。瑞士一項研究,在六年內收集十宗使用手提電腦導致大腿皮膚灼傷個案,而美國也出現同類個案,且發現病人的手提電腦溫度竟高達攝氏五十二度,令大腿皮膚變色,如同在太陽下遭曬傷。本港急症室醫生指,逾攝氏五十度高溫可在數分鐘內灼傷皮膚,而用家未必即時有痛感,不知不覺地灼傷皮膚,呼籲市民避免將手提電腦放大腿上。

瑞士巴塞爾大學醫院研究人員截至○七年的六年裏,收集到十宗使用手提電腦致灼傷大腿皮膚個案。其中一宗個案是一名十二歲男童,他在過去多個月,每日數小時玩電腦遊戲,致左大腿皮膚變色,後來左邊大腿更感到熱力,但他仍未有留意,又無改變打機動作,最後引致灼傷。

美國一名法律系女學生也因大腿出現變色求診。為她治療的東維珍尼亞醫學院皮膚科助理教授稱,該女生每日將手提電腦放在大腿上工作達六小時,而電腦溫度達攝氏五十二度。他將女生皮膚放在顯微鏡下觀察,發現受影響皮膚如同在太陽下暴曬後受傷。

建議腿上放隔熱墊

瑞士研究人員綜合十宗個案,認為多數只是皮膚長期深色,對皮膚無嚴重影響,但部分個案或會引致皮膚癌,建議使用手提電腦者若要將電腦放在大腿上,應以電腦手提袋或隔熱墊隔開電腦和皮膚。

本港屯門醫院急症室顧問醫生馮顯達稱,個別型號手提電腦有機會過熱,令機身溫度高達攝氏四十度或更高溫,人體皮膚接觸攝氏四十度物件,會即時感到燙手,接觸長達一小時就會灼傷,接觸攝氏五十度以上的高溫,數分鐘便會灼傷。

馮稱不少人使用電腦或因太專注,電腦長時間放大腿上,即使灼傷皮膚,只發現皮膚「紅紅地」,無痛楚感覺,但可能在半小時至一小時後,才看到皮膚起水泡,事後才知道因電腦過熱而灼傷。他建議市民使用手提電腦時,避免放大腿上,若必須將電腦放在大腿上,要留意機身溫度,若感到灼熱,應暫時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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