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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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查非禮疑案揭發

【本報訊】本案被告鍾穎國枉為人師,除今次承認淫辱女舊生外,原來亦涉及另一宗懷疑非禮案,涉嫌強吻另一女事主。被告背景資料顯示,他於九九年在教育學院畢業後,任教體育科,曾在本案受害女事主曾就讀的小學任教,之後轉到深水埗官立小學任教。據悉,警方曾接獲一名女事主報警,報稱遭被告兩度強吻,警方拘捕被告,卻在其電腦內發現另一名女童、即本案事主的照片和影片,才驚悉被告在之前任教的學校中曾揀選性侵犯獵物。不過,由於懷疑遭強吻的女事主心理受創甚深,控方考慮後決定不就其指控提出檢控。

任教小學曾有兩教師自殺

被告被捕時任教的深水埗官立小學,在本案被揭發前亦曾爆出負面新聞。○八年十月,該校女教師梁翠玲,在空堂時走到校舍天台跳樓自殺。翌年二月,該校另一名女教師梁月嫦,則在其葵涌住所跳樓身亡。被告因本案被捕後,已即時被該校停職。

教育局發言人昨指涉事教師已離任。原則上教師如干犯性罪行,而受害人為兒童或其學生,當局會取消其註冊教師資格,或拒絕其註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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