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0/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冒名出租旺舖 政府被食夾棍

寸金尺土的尖沙咀加連威老道,一個市值約八百萬元的地舖原已遭港府充公,但有人涉嫌「食政府夾棍」疑冒充業主公然出租該地舖圖利達兩年之久,地政總署卻懵然不知,當東方報業集團記者追查揭發下,當局才發現政府物業被佔用並採取行動欲收回物業。租用該地舖的找換店經營者聲稱是受害人拒絕搬遷,揚言「攬住一齊死」,立法會議員批評地政總署未有妥善保管政府物業實屬離譜。這是繼申訴專員公署揭發教育局批地給一間機構,反用公帑向該機構租用同一幅土地後,另一宗政府管理土地的混帳醜聞。

遭人冒充業主出租的政府旺舖位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十號加威中心地舖,舖面闊兩呎多,深十多呎,雖然只是一個小舖位,但市值約值八百萬元,兩年多前由一間找換店租用。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舖位原業主為一間公司,○三年十月十日該公司被除名,根據《公司條例》,舖位撥歸港府擁有。有關資料同時顯示,該公司在○三年被港府追數,但在今年三月才清還款項。

假業主反問:關你咩事?

○三年十月起這個小旺舖的業權為港府擁有,但在○八年,有人以○三年遭除名的公司名字重新註冊,自稱是業主並出租該舖位。記者向該「翻生」公司的董事林先生查詢,他回應說:「關你咩事?我係咪要答你?」隨即掛斷電話。

租用該舖的找換店負責人宋小姐則稱:「今年六月底收到地政總署通知要收回舖位,我話無可能,我依正手續租舖,業主同政府之間的問題我唔理,我係受害人,我真係好慘!」

租客拒交舖揚言攬住死

宋小姐又說:「兩年多前以月租萬五元租下舖位,投資了廿幾萬元,我不甘心交個舖出嚟,我租約未滿,業主早前還來收租,他說無問題。」她揚言:「若地政總署要來收舖,我叫埋屋企老人家同細路出嚟,攬住一齊死!」

地政總署表示,持有加連威老道十號地舖的公司,被公司註冊處按照《公司條例》從公司登記冊中剔除,該物業現為無主物業,業權屬於政府。地政總署人員實地視察後,發現該物業現用作找換店,當局已通知佔用人將收回物業。

該署又說,被除名的公司已接觸公司註冊處,申請恢復列入公司登記冊,由於事件可能涉及訴訟和其他法律行動,現階段不宜公開討論詳情。公司註冊處則稱,今年三月才收到○三年遭除牌的公司申請恢復列入公司登記冊的查詢,公司註冊處在五月回覆,解釋申請所須文件,但記者未能接觸該公司董事了解箇中原因。

議員斥地署無妥善保管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地政總署離譜及疏忽,沒有妥善保管政府物業,至少要釘塊板,以免被人佔用,依家係損害公眾利益。」他指當局可向收租人及佔用人追討租金損失,並應盡快採取行動收回舖位。不過,地政總署至今仍未採取任何收舖行動,亦無回應會否追討租金損失,以及何時收回舖位。

Money18 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