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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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醫保欠吸引 港府卸責計難成

港府將就「自願醫療保險計劃」進行公眾諮詢,建議成立五百億元基金,利誘有能力的健康人士投保,補貼長期病患者的保費。「東方報業民意調查」顯示,多達八成八受訪市民坦言不會參加計劃,表示有興趣者僅有百分之五。很明顯,當局推卸公共醫療責任的用心,始終騙不過市民雪亮的眼睛。

出現這種一面倒的結果,並不令人感到意外。值得留意的是,表示無意參加自願醫保的受訪者,高達三成認為計劃吸引力不大。儘管當局大力吹噓,強調愈年輕保費愈低,而計劃推行初期投保者,更可享有七折優惠,問題是如果日後患病需要索償,所有優惠便會「一鋪清袋」,之後續保更要交兩倍保費,與長期病患者看齊。難怪不少論者指出,自願醫保缺乏長遠誘因,預料中產人士不會踴躍參與。

更不堪的是,投保者隨着年齡增長,須繳付愈來愈高的保費,卻不能享受優質的醫療服務。根據計劃的保費水平,投保者只能使用私家醫院的三等病房及基本手術服務,若賠償金額不足,還要自掏腰包墊底。對此,三成六受訪者批評吸引力低,不值得長期供款;兩成八人更直斥計劃搵笨。可以想像,計劃將很難吸引已自購醫保的市民「過檔」。

事實上,提供公共醫療服務是政府的基本責任,納稅人已負擔公共醫療開支,政府再要求市民買保險保障自己,有違公平原則。正如有中產關注組織批評,自願醫保計劃「以健康良好的人補貼健康差的人,以納稅多的人補貼納稅少的人」,資源分配並不公平。上述民調顯示,近四成受訪者直指計劃等於變相交兩次稅,兩成六則認為計劃造成不公平。

一方面是中產人士對自願醫保計劃興趣缺缺,另一方面則是計劃對長期病患者設置重重關卡。雖然計劃規定保險公司不可拒絕長期病患者投保,但保費比健康人士高兩倍,再加上在三年索償等候期的限制下,即投保首年不獲賠償,翌年及第三年的保額百分比逐步提高,直至第四年才獲全數賠償,長期病患者根本難以獲得充分照顧。難怪有人批評政府將長期病患者當負資產,除非當局縮短索償等候期,否則病人還是傾向不參加計劃。

由此可見,自願醫保計劃兩面不討好,中產人士不願購買,而包括長期病患者在內的弱勢群體,卻未必有能力負擔。上述民調亦顯示,三成受訪者認為計劃少人參與,將無疾而終。有人計算過,如果參與計劃的投保人少於一百萬,不僅對保險公司來說未必有吸引力,也難以達到分攤風險之效;而由於醫療保險的行政費用及佣金等成本高昂,就算勉強推行,最終受惠的只有保險公司。

其實,不管是港府年前提出的六大醫療融資方案,還是如今的自願醫療保險計劃,都萬變不離其宗,其本質就是藉融資之名,行推卸責任之實。我們認為,本港公共醫療系統的最大問題,在於資源嚴重錯配,管理架構臃腫,當局與其挖空心思,想方設法將病人驅向私人醫療市場,倒不如反求諸己,徹底改革整個公共醫療系統,切實提高服務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