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一團一導遊制度,要求由同一名導遊帶旅客觀光及購物,不准隨意中途換人。
制訂合同供旅行社與導遊簽署,要求旅行社承諾向導遊支付出團費及攤分旅客小費。
旅行團的行程表由內地組團一刻至抵港為止都不能更改,免中途被加入購物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