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旅行社及導遊扣分制部分內容

輕微犯錯如導遊出團忘記帶證、旅遊巴車頭無貼上旅行團資料等,初犯發警告信,再犯就定額罰款。

導遊或旅行社忘記向旅客派行程表,可輕判發警告信至罰5分。

如導遊涉以抱怨或申訴方式游說旅客購物,每宗可扣10分;如涉言語恐嚇威逼購物,可扣15分;兩年內扣滿30分可遭釘牌。

嚴重違規事件或影響本港旅遊業聲譽的個案,可即扣30分釘牌。

Money18 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