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或旅行社忘記向旅客派行程表,可輕判發警告信至罰5分。
如導遊涉以抱怨或申訴方式游說旅客購物,每宗可扣10分;如涉言語恐嚇威逼購物,可扣15分;兩年內扣滿30分可遭釘牌。
嚴重違規事件或影響本港旅遊業聲譽的個案,可即扣30分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