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0/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烽火台:壹淫媒老作出禍

新聞行業競爭激烈,記者們為了跑到好新聞,風吹雨打年中無休,不時還要以身犯險揭露社會的陰暗面。但是,對淫賤黎旗下的壹淫媒來說,事情可容易了,因為天下最黑暗最污穢的地方就是淫賤黎的內心,只要將其中穢物掏出販賣,淫手寫淫心,時而渲染色情,時而反中亂港,寫無可寫時,就將新聞當成小說,老作便可。

這陣子,壹淫媒上得山多終遇虎,在台灣老作作出禍來。台北士林法院前日判決,台灣《蘋果日報》報道藝人徐熙娣(小S)被老公毒打的新聞子虛烏有,令當事人名譽無辜受損,故此重判《台蘋》登報道歉,並向小S夫婦賠償四百萬元新台幣。另一邊廂,高雄縣政府也大興問罪之師,控告台灣《壹週刊》指該府向發展商輸送利益的報道失實,嚴重詆毀高雄縣政府,要求追訴其加重誹謗罪。一時之間,四面楚歌,壹淫媒成為台灣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老作當新聞,罰款當成本,這是壹淫媒的一貫經營手法,在香港,他們不只老作,還經常抄襲東方報業集團新聞。人們不明白的是,為何壹淫媒在台灣為非作歹得到政府應有的懲罰,在香港半年抄足東方新聞三十多次,執法者卻視而不見?今次《台蘋》向小S夫婦賠款道歉,賠款額折合達一百萬元港幣,為何壹淫媒在香港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罪成一百多次,每次卻只判罰款一萬幾千?

壹淫媒在台灣老作一次的成本,抵得上在香港宣淫販賤一百次。要說港府與它沒有關係,還有誰信?

林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