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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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話:井水不犯河水

今日輪到講香港未來發展四條支柱的第三條,也就是香港不干預內地事務,特別是內地的政治問題。

在香港這樣一個多元與開放的社會,有人做一些事情來刺激中央政府的神經,是必然會發生的,英國、美國、法國和德國也會有。不過,在先進的國家,極端組織是不會獲得社會認同,他們存在於一個社會極端邊緣的地方,就像人體有癌細胞,但處於絕對少數的狀態。而香港現在的問題,是這些要干預內地政治的極少數人物,得到一些香港人的支持,以及得到許多香港人的默認。這個問題需要特區政府來處理,可惜他們非但沒有做,而且還間接支持這些極端分子。

我對這些極端分子沒有任何立場,我的看法是,只要他們在香港沒有做犯法的事,特區政府便不應處理或阻止他們。但問題是,特區政府到今天仍是在幫他們,這就很有問題了。例如這些極端分子在港島半山旅遊景點立起干預中國內政的橫額;如果他們所做是合法的,我無話可說,但很清楚,他們的行徑是不合法的。政府曾拉過在街頭賣藝的人,而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的街邊廣告牌多放了一張或放錯地方,都會被政府阻止,但極端分子立起橫額,警察卻站在旁邊不理。如果我在旅遊區無故豎起半張廣告,不消幾分鐘,肯定已被警察阻止了。

政府這樣的行為,會否鼓勵社會人士支持極端團體?大家自己判斷吧。

朱幼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