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根據渡輪碼頭的閉路電視紀錄,將四十七歲被告劉鎮民拘捕,他昨日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獲輕判罰款二千元。裁判官接納被告並不知道琴的價值,故會當一般拾遺不報般處罰。
案件編號:
KCCC 41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