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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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苑冷氣擺錯位40度熱氣噴鄰居

你歎冷氣,鄰居受氣!環保團體發現,全港至少十三個公屋、居屋及私人屋苑的單位外冷氣機位設計錯誤,「擺錯位」令高達攝氏四十度的熱氣直接排向隔鄰或對上一層單位。最錯設計出現於屯門居屋龍門居,單位窗戶與隔鄰單位的冷氣機僅「半隻手」之隔,一旦開冷氣,噴出的熱氣令鄰居的室內溫度急升達五度,結果「被迫」開冷氣抗熱氣。團體建議當局盡快更新屋宇署作業備考,規定有適當間距,確保冷氣機的熱氣排放不影響鄰居。

環保觸覺主席譚凱邦昨表示,冷氣機「擺錯位」模式有三種,第一種是冷氣機散熱位置與相鄰單位的客廳或房間的窗戶極近,屯門龍門居是最差的「示範」,距離只有約十至三十厘米;公屋元州邨(元智樓及元禧樓)及石籬邨石泰樓亦有相同問題,前者距離僅一米。第二種是冷氣機散熱位置於窗台之上,令熱氣向上升,影響對上一層單位,不少私人屋苑有此問題。第三種是冷氣機散熱位置雖正確地設於廁所或廚房外,理應不會影響鄰居,但由於每幢樓宇之間的距離太近,以致形成酷熱天井,熱力難以消散。

每幢樓應有15米間距

冷氣機排出的熱氣最高達攝氏四十度,以龍門居為例,直接排向隔鄰單位的客廳,一至兩分鐘已經令到客廳內溫度上升兩至三度,時間稍長,更上升四至五度。

譚指出,冷氣機位最好設於單位的廁所或廚房外,排放的熱氣即使向上或四散,最多只影響隔鄰單位的廁所或廚房,影響較少。樓宇之間應相隔至少十五米,以免形成酷熱天井效應。譚認為,市建局與發展商合作的縉城峰,冷氣機位擺得最恰當。他促請當局盡快更新屋宇署作業備考,規定每幢樓宇之間至少有十五米間距。發展商設計樓宇時,亦應進行冷氣機熱氣排放分析。

後日(二十九日)為無冷氣夜,參加市民或機構須於當晚七時起至翌晨七時,不開冷氣。現已有五萬個住戶參加,機管局、環境局長邱騰華及天文台台長李本瀅已答允參加,其他政府部門包括曾蔭權暫未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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