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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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言雋語:總有鋪隱瞞癮

本港私隱醜聞不絕如縷,私隱專員公署不知幹甚麼的,但別以為公署真的不懂如何保障私隱,問題關鍵在於那是誰的私隱。說的是本報日前向公署查詢其轄下諮詢委員會各成員出席會議的記錄,對方最初以「委員未有在會議中通過」為擋箭牌拒絕透露;後來記者打電話到公署的頂頭上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公署才不情不願地提供一年共四次會議的整體出席率,但仍堅拒透露個別委員出席率。

這就奇了!連委員會一年只開四次會這種羞人的事也給抖出來了,還有甚麼事見不得人呢?事實上,個別委員接受本報記者查詢時亦表明,不反對公開會議出席記錄,唯一可能比較敏感的,相信是會議的具體議程。事件到底有何內情,相信有待立法會進一步調查。

話得說回來,私隱公署對委員會成員出席率遮遮掩掩,可能只是一種本能反應而已。申訴專員公署早前批評,儘管《公開資料守則》推行至今已十多年,但政府部門剝奪市民知情權的情況仍然相當普遍。最經典的例子是港府當年以「個人資料」為由拒絕公布副局政助薪酬;如三聚氰胺毒奶事件鬧得人心惶惶,食環署拒絕公布食物檢測結果的其中一個理由,居然是「擔心影響與供應商的關係」。

由此可見,官衙總有一鋪隱瞞的癮,正如在青蛙背蠍子過河的故事中,蠍子就算明知自己要跌落水,也忍不住要扎青蛙一下!傳媒繼續堅持監察政府,踢爆黑幕,無疑任重而道遠。

陸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