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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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台:死不起也葬不起

為了幫助夾心階層上樓,港府傳出「先租後買」大計。許是受此啟發,面對各界批評當局規管私營骨灰龕場進度緩慢,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梁卓偉亦提出另類先租後買,呼籲私營骨灰龕場負起責任,在新例實施前先讓顧客租用龕位,待領取牌照後才賣斷,如此這般,即可保障規管真空期的消費者權益。

我們佩服梁卓偉創意的同時,也不禁感到疑惑。夾心階層買樓難是政府房屋政策失敗的惡果,先租後買須由公帑補貼部分土地及租金開支。至於公營骨灰龕位嚴重不足,谷旺私營市場,乃至出現良莠不齊的狀況,亦是由政府一手造成。如今政府監管姍姍來遲,卻要業界推行先租後買補鑊,期間的租金應該由誰埋單呢?

埋單的當然不是天馬行空的梁卓偉,亦非在商言商的龕場,用公帑補貼,也是爭議多多,到頭來,購買龕位的升斗市民還未得到應有保障,先要掏錢為政府的辦事不力補鑊。有龕場業者屈指一算,市民在新例實施前租用龕位,租金及雜項開支相當於買斷龕位的四分之一,對此,業界自然大表歡迎,但對租戶來說,花錢買保障,未必好划算。

在立法會諮詢會上,有區議員舉出一副黑底白字的「輓聯」,雖然文字上有欠工整,卻也饒具現實意義:「死不起,火化一個一萬幾,葬不起,骨灰龕一個十萬幾。」中間寫上一個大大的「悲」字,悲的是孝子賢孫高價購入非法龕位,先人就真的是「死無葬身之地」了。

林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