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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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打長擊:幸福是房子不會被拆

內地的高考作文,題目是「幸福」。有人說:幸福就是我出去買菜,家裏房子不會被拆;幸福就是我每天都不必擔心孩子的安全;幸福就是我有了冤屈,法院能公正處理;幸福就是我靠自己的能力得到好的工作,而不會被幹部子弟代替;幸福就是官員與人民是平等的;幸福就是我能夠有尊嚴的活着。

在一個正常的國度,這是合情合理的要求而非奢望。內地傳媒人崔永元說:「一個國家的強大就看他公民數量的多少,坦白地說我們現在十多億人口公民的數量非常少……甚麼叫公民?公民是有權利和義務的,比如公民最大的權利是監督政府,我們經常會覺得政府是管我們的,錯了!政府是為我們服務的。」

筆者要指出:崔永元錯了!政府是來拆遷民居的!本月十日,江西撫州市宜黃縣便發生因強制拆遷引發的自焚事件,致使一死二重傷。據悉,今年五月以來,國家有關部門多次發文,明確要求凡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強制拆遷。

然而,何以高速公路愈修愈多,幹部與群眾的距離卻愈來愈遠?原因是嚴重的官本位、官僚主義,使一些地方幹部擺官架、耍官威,高高在上,不屑俯首傾聽民意、了解民情。

上世紀六十年代,毛澤東提出「三同」,要求幹部要與工農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無非是要幹部體察民情,真正把人民群眾放在心上。如今,地方官員如狼似虎,民眾受了冤屈,竟然連赴京上訪也被追截,還說甚麼「權為民所用」?

洪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