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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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知健:煲蠟燒傷可損神經線

【本報訊】每年中秋節皆有不少人貪玩煲蠟而樂極生悲,公立醫院急症室於過去三年共接獲三十六宗煲蠟燒傷個案,其中六人需入院治療,多數屬大面積燒傷或最嚴重的三級燒傷。醫管局急症室醫生警告,溶蠟的溫度可高達攝氏二百度,若不慎遭濺中,可致真皮層燒傷,除了有毀容破相之虞,亦有機會傷及神經線,即使接受植皮手術,燒傷部位亦可能失去感覺。

自行刮走蠟迹或加重傷勢

醫院管理局新界西醫院聯網急症部部門主管鄧耀鏗指,全港十六間公立醫院急症室於○七年至去年,分別接獲十四、十五及七宗煲蠟燒傷個案,每年各有兩人需入院治療。他指溶蠟溫度極高,蠟燭在攝氏八十度下便會溶解,若加溫至攝氏二百度,溶蠟可能會爆炸式濺出。另外,不少人煲蠟時會在火上灑水,爆出更大火燄或極滾燙的蠟滴,對周邊的人會造成危險。

他指,二級燒傷是指小童有一成皮膚燒傷、成人則有兩成皮膚燒傷,傷者表皮層受傷並起水泡,又或燒傷頭面部及氣管等,便需入院留醫。若屬最嚴重的三級燒傷,即傷及真皮層,可能會傷及神經線及脂肪,即使日後接受植皮手術,傷處亦可能失去感覺,亦可能影響關節活動能力。他提醒市民如煲蠟時燒傷,應即時以清水沖洗傷處十分鐘,再以清潔紗布包裹傷處,並盡快求醫,切勿於傷處亂塗藥油,亦不要自行刮走蠟迹,因可能會加深傷勢。

另外,公立醫院急症室過去三年分別接獲三宗、四宗及兩宗螢光劑濺傷眼睛個案。鄧耀鏗指部分個案可能是過度用力「屈爆」螢光棒所致,亦可能是煲蠟時將螢光棒掉入火堆中,令螢光棒爆開。他指螢光劑濺出時的衝力可傷害眼球,最壞情況是螢光劑灼傷眼角膜並留下疤痕,可令視力永久受損。

房屋署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均呼籲巿民,中秋佳節時切勿煲蠟,今年會派員加強巡查,打擊煲蠟。康文署指,巿民在該署轄下場地煲蠟,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十四天。該署去年無接獲煲蠟受傷個案,亦無提出檢控。房署發言人則指,違規煲蠟住戶會被扣五分,過去兩年並無住戶因而被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