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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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出席率立會或查私隱署

【本報訊】本報昨日披露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以「委員未有在會議中通過」為由,拒絕公開委員的出席率,公然剝削公眾知情權。立法會建制及泛民陣營齊怒轟私隱署的藉口「多餘」,認為公開出席率是法定機構「最低透明度」的表現,表明會於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跟進事件。

私隱署於本報多番追問下只肯公開轄下諮詢委員會的整體出席率,更用「委員未有通過」為由,拒絕透露更多資料,多名政制事務委員會成員要求跟進事件。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強調,委員出席率並非私隱,而是市民大眾對公營機構的「合理期望」,公開出席率前根本沒必要得到委員認同。

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則表示,公開出席率是法定機構的「最低透明度」,私隱署應盡快修訂其做法,加入公布出席率的條文,回應公眾訴求。

「接受委任就要接受監察」

劉慧卿又建議政府應該為所有公營及法定機構制訂指引,要求一致公布出席率,或將部分閉門會議轉為公開會議,以便加強透明度。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副主席陳茂波直斥私隱署藉口多餘,認為委員「接受得委任就要接受埋被監察」,又指審計署編寫衡工量值報告時均會參考機構的出席率,促私隱署盡快公布委員出席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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