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SUN追擊:再提提你煲蠟可囚14天咪試

中秋佳節將至,很多市民都會到公園、沙灘或郊外玩「煲蠟」,但小心樂極生悲,在去年及前年,分別有十人及十五人因煲蠟受傷。事實上,康文署轄下多個場地都不准「煲蠟」,違者會被檢控,最高可被罰款二千元及入獄十四天。在前年中秋期間,便有兩名巿民因「煲蠟」而遭檢控及罰款。

為保持地方整潔及公眾安全,康文署將於本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即迎月至追月期間),調派約一千名員工巡邏轄下公園、沙灘及燒烤場地。據《遊樂場地規例》規定,市民不得在遊樂場地將蠟燃燒或熔化,或將任何液體灑在或潑在熱蠟上。發言人表示,市民可於迎月至追月期間,每晚七時至午夜十二時,致電該署熱線2414 5555,舉報煲蠟個案,當局會即時派員到場執法。

在去年中秋節期間,市民因煲蠟受傷、遭口頭警告的個案持續下降,當局曾發出一千二百多宗涉及煲蠟的口頭警告,但未有作出檢控。

而在觀塘及慈雲山分別發生懷疑涉及煲蠟引起的縱火案及襲擊案,有十人因煲蠟受傷。在前年則有十五人因煲蠟受傷。

Money18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