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9/2010

SUN追擊:港府拒立法零支援創作人難防偷橋

【SUN追擊小組報道】本港創作的多齣電影,近年揚威海外,創作水平獲得肯定,惟風光背後,創作人的劇本、音樂及小說等作品,在「未出街」前均不受法例及政府保障。反觀美國官方版權局,多年前已為創作人設立登記制度,可預先登記未發表作品,但港府以「成效不大」為由,拒絕研究立法。本港的創作人批評當局這種袖手旁觀的做法,一直打擊創作意欲,令本地的文化創作,至今仍無法遍地開花。

創作是由意念開始,由意念變成作品,需經漫長過程,除時間及心思外,資金也是重要因素。出版一本書要數萬港元,拍一齣電影製作費更數以百萬元計算,所以很多創作人礙於資金問題,作品仍「停留」在未發表階段,也不受法例保障。按《版權條例》規定,文學、音樂、戲劇等作品,要在完成後才算擁有版權,受法例保障。

相反,美國版權局設立官方的註冊制度,作為創作人控告他人侵權的重要證據,創作人只要向版權局提交一份申請表格及作品的複製品或錄音製品,繳付登記費,經當局審核,版權便生效,當局每年接獲約五十萬個申請。這個制度另一重要環節,就是連未發表的作品也可預先登記,其他創作人也可查閱版權內容,以免「撞橋」而侵權。

很多本港的創作人,多年前已認為美國的做法值得參考,要求港府設立更好版權的保護制度,而在港府○五至○六年間,曾研究美國的版權註冊制度,但後來認為成效不大而拒絕研究立法。

玄學家怕被抄襲 自資出書

港府零支援,創作人要防止被抄橋,惟有盡快將作品面世。玄學家顏瑞麟,在十多年前創立寵物風水,將人類五行、面相、八字算命,應用於貓、狗、馬等動物上。「但當時只有部分內容,唔係一本書,所以唔可以向政府註冊成為版權持有人,我好擔心會被抄襲,為免心血付諸流水,以及將呢門學問流傳,我自資五萬多元,盡快出書,藉此確立首創寵物風水嘅地位。嗰本書有出版日期,日後若有人出版類似嘅作品,我就可以拎呢本書作為證據,控告佢侵權。」

編劇簽約自保 賣斷版權

除出版界受影響外,編劇界也認為版權法例未盡完善,需要自保。電影及舞台劇編劇龍文康,就選擇以簽約方式保障自己,他說:「我向電影公司賣橋時,對方覺得古仔條橋好好,我先至開始寫劇本,然後簽約,賣斷版權畀佢哋。」他認為,社會對保護知識產權意識偏低,會減低創作意欲,影響本地創作文化。

政府袖手旁觀,本地創作人要靠自己。熟悉版權法的律師伍毅文表示,創作人若構思了一個「好正」的劇本,又擔心「賣橋」時被偷橋,可在完成後記下日期,放進信封寄給自己。「重點係郵局職員蓋嘅郵戳,標示嘅日期證明劇本嘅源頭。但創作人切記要喺適當時候才拆開,如作為民事訴訟時嘅呈堂證據,否則就會失去法律效用。」

對於本港不設有任何官方註冊處,為版權註冊或登記,知識產權署發言人承認,曾於○五至○六年間就此做研究,當時參考美國相關做法,後發現本港及美國的民事訴訟制度有別,美國當地的紀錄冊方式,未必能為本港的公眾提供全面及準確度高的版權資料,成本效益不大,於是擱置設立版權註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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