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沙田公共圖書館男助理員,涉在館內蹲下及用相機偷拍十九歲女學生裙底,期間閃光燈更閃了一下。一名女子當場揭發惡行報警。警員在男助理員的相機記憶卡內發現四十二張裙底照,涉及十五名女子,控告他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被告昨在沙田法院認罪,還押監房看管,案件押後至九月三十日判刑。
二十二歲被告洪振昇,承認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犯案,警誡下,被告承認所有裙底照均是他在貪玩下拍攝,但已忘記拍攝地點。裁判官判案時嚴斥:「人哋去圖書館,完全唔會諗到嗰度啲職員會做啲咁嘅事!」強調案情比其他拍裙底案嚴重,且被告在一段時間內反覆犯案,即使屬初犯和認罪,也不會批准被告保釋,並會索取勞教中心、感化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認罪和後悔,事後已失去圖書館工作,再找工作亦害怕在人多地方,恐把持不住再犯案,現已改行做實驗室助理,月入五千元,望可給予機會輕判。
另外,已升讀大學的十九歲青年趙子樑,承認今年一月二十五日,在他當時就讀的屯門區名校保良局董玉娣中學內,尾隨女同學進入女廁,並用手機偷拍對方如廁,昨在屯門法院被判感化一年。裁判官寄語被告要努力讀大學,勿再犯事。
案件編號:STCC 4841/10 &TMCC 28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