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又爆草菅人命事件!江蘇新沂市一名三歲半男童在空地玩耍,忽被一輛寶馬越野車倒車輾傷,男童上半身被車輛壓着,雙腳亂蹬,顯然仍有知覺,只要趕快救出,很可能拾回一命。
萬料不到的是,司機下車視察後,竟繼續倒車輾過男童,然後開車、倒車、再開……司機四度輾過男童的過程被閉路鏡頭攝下,看得父母撕心裂肺。
原來,根據內地法例,凡因車禍導致他人傷殘,賠償金額可達致死十倍,網民怒斥司機為免支付醫療費用,抱着「輾傷不如輾死」的心態。一個有血有肉的寶馬司機,忍心對三歲小孩狠下毒手,再度折射大國崛起中,小部分人富了起來,但文化與道德價值觀卻遠未能跟上物質發展,甚而做出此等泯滅人性的事情。
更加荒謬的是,對於男童父母質疑司機故意殺人,新沂市交警竟淡淡然說,經調查確定,司機與死者一家並無過節,所以不存在故意殺人的動機。司法不公,執法荒謬,猶如為權貴打開一把保護傘,在此袒護下,有錢能使得鬼推磨,無錢有冤無處伸,社會不公平、不公義,同類殺人事件絕非個別。
小生想起清朝醇親王奕 的治家名言:「財也大,產也大,後來子孫禍也大。借問此理若如何?子孫錢多膽也大,天樣大事都不怕,不喪身家不肯罷!」治家者,治國之本,當財大氣粗的富人無處不在,當因財殺人的慘劇不斷上演,當老百姓都惶惶不可終日,毫無安全敢可言的時候,喪亡的豈止是單一富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