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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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裸照要脅女生未提索回

【本報訊】車行經理涉非禮七年前玩ICQ認識的女生案昨在區院續審,辯方盤問現年十九歲的女事主X,指三十二歲被告陳凱達從未收過亦無拍過X的裸照,質疑X聲稱遭被告以裸照要脅外出見面,但X竟未有要求取回裸照,又指X因被告不肯赴約,因而要向被告報復。X強調當初因信任及不懂拒絕始傳送裸照給被告,因不欲取回,故無再三要求對方不要發放,其後被告要求再見面,因「唔知佢又想做啲咩」遂報警。

案件編號:DCCC 4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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