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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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護照格林納達免簽
【本報訊】入境事務處昨日宣布,格林納達已確定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前往當地旅遊最長可逗留九十日。上述安排將於本月二十日生效,而該國國民亦可自同日起,免簽證來港旅遊。
格林納達是位於東加勒比海向風群島最南端的一個國家,人口只約十萬,官方語言為英語。政府發言人指,免簽證安排讓特區護照持有人在旅遊時獲更多便利,亦有助兩地在貿易、商業及旅遊方面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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