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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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父三招「家法」虐打六歲女

本文重點
【本報訊】六歲女童慘成父親出氣袋,昨凌晨其父疑帶醉在旺角住所,因家中瑣事與妻子爭吵,將對方趕出門外。妻子返家後,有人疑怒氣未消,當着她面前涉嫌以拖鞋摑臉、書本扑頭及打手三招「家法」責罰女兒洩憤,妻子忍無可忍大義滅親報警。醉父涉虐兒被捕,女童被打腫面,由母親陪同送院治理。

女兒臉腫送院

被捕男子姓盧(四十七歲),與姓毛(四十一歲)妻子及一對子女,住通菜街鴻光大廈。據悉,毛婦為保險從業員,與丈夫俱外出工作,一對子女起居交由外傭照顧。

昨晨零時許,盧疑酒後與妻子因瑣事吵架,毛婦一度被人趕出家門,到樓下管理處冷靜後,再返回寓所,豈料盧怒火未熄,更遷怒女兒,指她不聽管教,涉以拖鞋掌摑女兒左右臉頰,復取書本扑打女兒頭頂及手部,母親阻止不果,報警求助。

警員到場以涉嫌虐兒將盧拘捕,並檢走拖鞋等證物,女兒則臉頰紅腫需送院,檢查後並無大礙。毛婦昨晨帶同女兒出院後,即返家收拾行李,帶同一對子女及女傭離家暫避。

香港青年協會親子衝突調解中心主任韓曄表示,夫妻關係不和諧,應盡量尋求解決方法,不能動輒訴諸武力,甚至將子女當作「出氣袋」發洩,這樣只會令到夫妻及親子關係破裂。而父母在教導子女上意見分歧,亦應該訂出「不可打」的底線,因為靠打靠嚇只會影響子女成長,令他們心靈蒙上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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