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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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勒索「拍拖保證金」
【本報訊】四十六歲中港貨車男司機聲稱擔心契女的男友「玩玩吓」,遂在去年十二月約對方見面,除自稱黑社會及掌摑他外,更要他交出四萬元「保證金」,作為他與契女分手後幫助契女之用,否則會「斬佢全家」及「見鑊打鑊」。涉案首被告陳志誠昨在粉嶺法院承認一項勒索罪、一項自稱黑社會成員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還押至九月二十二日判刑。
另外,同案被指為首被告手下的二十六歲次被告林欣希,則否認勒索罪,經審訊後,林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九月十六日續審。
案件編號:FLCC 18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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