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持雙程證來港婦人,昨晨在青衣寓所因四歲兒子教而不善,用雞毛掃鞭打體罰,家翁護孫心切,以身體充當「人肉護盾」,豈料婦人火遮眼手不留情,連家翁亦打傷,她報警自首,涉嫌傷人被捕,母子及家翁俱要送院。
人肉盾護孫被狂鞭
火爆媳婦姓余(三十三歲),內地人,其夫為姓陳港人,育有一名讀幼稚園低班的兒子。余婦經常持雙程證來港照顧兒子,其夫則與兒子及父母居住青衣邨宜逸樓。據悉,余婦的兒子頗頑皮,管教困難。
昨晨十一時許,余婦見兒子不聽教誨,怒火中燒,將他拖入睡房掌摑,並持雞毛掃鞭打雙腳,兒子哭叫,六十七歲家翁聞孫兒慘叫,雖然患視網膜脫落致視力不清,但愛孫心切,衝入房阻止,更以身體掩護孫兒。余婦火遮眼遷怒家翁,亂鞭亂打家翁及兒子,家姑勸止無效,致電通知兒子。余婦此時稍息怒火,見家翁雙手呈多條藤條傷痕,自行報警求助。警員到場調查後,將她拘捕,而她在糾纏間亦手部受傷,與家翁及兒子同送院治理。
香港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指出,家長教導兒女時必須控制自己的情緒,並針對兒女的弱點和個性,體罰並非一定成功,可能會增加管教困難,她相信鼓勵比體罰獲得更佳效果。



